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是1980年由原国家教委(现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国高校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机构。1981年设立博士点;1995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6年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基地;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获批成为“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14年以国际法所为支撑单位申报的“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平台”被教育部批准为“2011协同创新平台”;2015年被中宣部批准为首批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建设单位;2016年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的《关于公布2015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0号),国际法所被评为“优秀”基地;2017年国际法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
武汉大学国际法学源远流长,当代中国许多著名的国际法学家都与武汉大学和国际法有着直接的渊源。二战结束之后以中国代表法官身份参加“东京审判”的梅汝璈曾担任武大法律系主任。我国国际法学的一代宗师周鲠生曾担任武汉大学校长。已故的中国籍国际法院大法官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大法官)、王世杰(海牙国际常设仲裁院仲裁员)、李浩培(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前南问题国际法庭法官)、赵理海(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王铁崖(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法官),都曾任教于武汉大学。已故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韩德培、国际经济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姚梅镇生前一直在国际法所工作。他们在国际法学方面卓越的学术成就为国际法所奠定了不朽的基业。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在一些涉及国际关系的重要事件和重大涉外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捍卫了国家尊严,为国家避免了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