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间层的组织: 社会智库的角色、机制与夹层治理之道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1日 湖北新型智库平台 作者:张圣 徐家良

自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2017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民政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社会智库作为推进国家决策优化和社会良性运转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受到了中央高度重视。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社会智库区别于官办智库、高校智库和企业智库等其他类型智库,多采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形式运转,提供综合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治理支持。在实际运转中,相比于其他类型智库,社会智库更为灵活机动,可依据组织宗旨和目标自发融于政社治理过程之中,通过一定技术手段优化政社治理行为,提升政社治理效果。那么,深究社会智库实践,如何系统理解社会智库优化政社治理行为的动因、机制及其融入后所构建的新型治理模式?成为诠释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效能何以有效发挥的关键,同时也对社会智库参与下政社治理实践新样态作出更为全面的解读。


一、社会智库角色定位与治理参与


(一)概念辨析:探寻社会智库角色二重性

社会智库透过字面意义,意将“社会组织”和“智库”组织形态合二为一,成为融合社会组织运营模式与智库发展方式的新型智库组织,兼具“社会组织”和“智库”优势功能。不过,仅有此判断远非足够,还需回归概念,对社会智库角色二重性及其多样功能予以剖析。鉴于国外智库研究多将社会智库视为智库组织业态中的一员,未将其明显划分出来。因而在解析概念时主要参照了中国对社会智库的内涵界定,具体分为官方概念和非官方概念两类。

从官方概念来看。基于《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政府文件,识得官方理解的社会智库属于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具有法人资格,同时采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运作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说明官方将社会智库仍视作一种偏重于咨政的一般性智库组织,只不过组织形式更具独特性,属于社会组织门类中的一员。与之相对,在非官方理解中更倾向综合思考社会智库多方面性质和功能,在胡鞍钢看来政治性和社会性是社会智库作为一类特殊社会组织所应具备的角色属性,并提出该组织既要与党和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相一致,又要融入社会实践,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目标,由此展现出社会智库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关怀,为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贡献社会智库的智慧力量。朱旭峰则侧重从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等社会智库运转特性出发,提出社会智库是由各类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财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政策研究活动的机构,多采用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此外,其他学者也根据各自理解对社会智库提出了一些概念判断,普遍立足社会智库区别于一般智库的多类特性,探究其在充当政府理性决策外脑、为多元利益和价值观念提供政策参与渠道,以及作为理性政策辨析公共平台等多方面功效。综合社会智库官方和非官方概念界定,立足社会智库实践特征和方式,本文欲提出较为全面的社会智库概念,使之既能展现社会智库的智库共性,也顾及社会智库作为一类特殊社会组织的形式个性,进而凸显其角色二重性及其多样功能,如图1所示。故此,所谓社会智库应为一类生根于社会土壤、采用智库发展模式和社会组织运转形式的非营利性智库,它侧重以提升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质量,以及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在政策指导下优化发展为核心目标,依凭政策咨询、决策优化、绩效评估、社会服务、舆论引导和对外公关等综合功能不断推进行政方式改良和社会力量发展,展现出一定的行政影响力和社会推进力,最终达成优化国家建设战略和改良社会运转环境的双重目标。鉴于此,也造就了融入社会智库后政社治理实践模式变化,产生出对已有治理范式的突破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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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理重构:融于技术中间层的政社治理实践新模式

在诠释社会智库参与的治理模式为何属于治理重构前,需要对已有治理范式中诸多理论视角予以梳理,找寻其解释力的局限性。现如今,比较主流的治理理论有多中心治理理论、网络治理理论和善治理论等。其中,多中心治理理论倾向于强调治理主体多样性和合作动机复合性。“多中心”一词最早由英国哲学家波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提出,后来被奥斯特罗姆用于解释公共事务治理之道。奥斯特罗姆基于哈丁的“公地悲剧”,利用博弈论观点,结合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论证集体真正组建价值在于对社会力量的整合,产生超越独立个体之和的集体收益这一观点,由此提出公共事务应遵循多中心合作共治策略。相比之下,网络治理理论更倾向于分析多元主体关系结构,正如罗茨所言,治理就是组织和管理主体间构成的网络。这种网络表现为组织与组织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的正式或非正式结构关系。从网络视角出发,治理就成为了包含不同行动者的网络化运行过程,有利于解决一系列复杂、动态与相互依赖的公共难题,主张在遵循整体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等基本原则前提下,探索结构内部各要素特征及其互动关系,塑造汇聚各要素优势之上的网络化政府,提升政策转化速度和灵活性,实现公共服务专门化、创新化,扩大政府影响力以及政策推进效力,更好地达成理想治理成效。善治理论注重阐释多元主体治理应取得的有益效果。俞可平释义“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具有合法性、透明性、法治性、回应性和有效性等基本要素并指明善治本质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过程,因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是实现善治的基础。此外,广泛应用于解读政社治理实践的治理理论还有基于失灵理论提出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合作治理理论;以解析治理主体多样化、协同性和规范性实践过程为目标的协同治理理论;以辨析政府放权和控权平衡为理论基础,分析国家与社会间关系调和的元治理理论等。

悉数诸多治理理论核心观点,均会涉及“多元主体参与”这一主题,足见面对治理问题复杂性,寻求由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主体参与演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化发展道路的应然趋势和实然所需。不过,现有治理理论形塑的多元主体关系呈现出一对一、多对一或多对多的线性联系,中间没有存在分层状态,难以诠释作为技术中间层的社会智库,何以夹在政社治理实践层之间发挥向上黏连政府、向下对接社会的特殊功效,因而需要在原有治理理论范式上做出一些创新。鉴于社会智库角色二重性,使其存在融入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可能,可直接或间接参与政社治理实践之中不断运用技术手段优化政社治理行为,使之有效落实国家和社会各项治理任务,彰显良好治理效果,由此促成了社会智库参与下的夹层治理模式,如图2所示。

图2.png

夹层治理模式灵感来源于建筑学夹层结构。夹层结构改良了仅有两层表板的板壳结构,在上下两表板中间黏连一中间层,这一层的补充使得夹层结构弯曲刚度比一般板壳结构大得多,失稳性降低,坚固耐用、不易破裂。借鉴建筑学夹层结构去形象揭示社会智库参与下的政社治理实践,则可将社会智库视为夹在政社治理实践层之间的技术中间层,依凭多重运转机制提供较为可行的治理支持,以此充分融入多主体动态关系之中,在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基础上,推进多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国家软实力建设,进而在巩固和强化政社治理目标一致性和行为有效性基础上将二者关系更加牢固地黏连在一起,使其稳定性更强,更易达成较为理想的自治或共治效果。为深入辨析夹层治理模式践行过程,本文选择X研究院作为社会智库研究个案,系统探究社会智库促成夹层治理模式的缘由、效能抑或局限,合理认知该治理模式的解释力和应用范围。


二、实践呈现:社会智库内外部运转机制


(一)研究设计与资料来源

X研究院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社会服务机构形式运作的社会智库。X研究院坚持“队伍精、网络广”,邀请全国政协原常委、著名社会学家D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聘请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四川、海南等省市60余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研究员、特聘研究员,聚集了一批社会科学领域的精英。X研究院立足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专项治理支持行动。之所以选择X研究院作为案例,主要鉴于其成立时间较久、发挥效用较好,在组织运作中兼具社会智库应有的基本组织架构和二重性角色功能,并在实践中依凭专业化技术手段有效加紧了作为实践层的政社主体联系,反映着夹层治理的现实应用。此外,由于研究团队成员曾参与X研究院工作,能够较好地接触到机构内不同层级人员并与之开展正式或非正式访谈,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安排,易于获取体现社会智库运转机制的第一手资料数据。据统计,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X研究院获得了部分调查报告、研究著作和评估材料,初步掌握了该机构发展经历、项目运作过程和内部治理情况,对于理解X研究院如何参与支持政社治理实践建立了良好资料储备,亦有利于剖析夹层治理模式操作机理。

(二)作为技术中间层的内外部运转机制

根据X研究院工作经历,结合对多数社会智库实践观测和思考,可总结出以技术转化为核心的内外部运转机制,揭示夹层治理中社会智库在内部知识储备和外部协商沟通上何以达成一致的全过程,实现知识与现实有机匹配,如图3所示。

图3.png

1.内部运转机制:“知识储备-治理构想-技术转化”。X研究院内部运转机制可谓“始于知识储备、动于治理构想并成于技术转化”。深挖X研究院内部运转状况,可识得社会智库基础实力源自创始人或创始团队原始知识储备,多以理论、经验和技巧等形式呈现,如X研究院测评体系构建基础是由其国家课题中各方面理论论述和实践经验中衍生的,以指标原理、实践原则和操作规范等表现的知识性提炼。知识储备是决定社会智库创建和发展之可能的关键性因素,可使社会智库逐渐与政社治理行动相对接,同时在知识储备向治理构想演化中逐渐形成涉及到政社治理趋向的框架体系,建构富有政策科学性的知识系统。此时,在治理构想阶段,知识已出现了与现实相结合的具象化趋势,有了一定现实依据和思考。不过,该阶段仍停留于理论层面,未能转化为与知识系统相匹配的治理技艺。直至社会智库不断与外界环境接触,会在过程中逐渐了解到治理构想落地的可行设计,从而可以将符合政策科学的宏观构想逐渐转化为一系列具体治理策略及其技术工具,帮助政社主体在治理实践中更好地将治理效能发挥至最大,同时加紧政社间联系,在减少彼此冲突前提下强化协同关系,发挥政社共治效果。回溯于X研究院发展历程,据A院长介绍:“我们历经26年发展探索,逐步形成了现在较为成熟的业务方式。回忆起来,早期是做了很多相关研究,有一些前期知识积累,后来也给政府提了一些政策建议,拿到了一些批示,但这些政策建议都离着最后落地实施距离较远。后面我们逐渐开始尝试设计测评体系、承接测评项目,之后在测评中给予政府治理和社会发展一些具体指导。”通过A院长描述反映出X研究院在“知识储备-治理构想-技术转化”三方面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转化过程,说明知识储备是社会智库成立基础,形成治理构想是社会智库发展的关键,转化为政社治理实践的支持技术是社会智库参与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终极目标。

不过,某些时候社会智库内部运转机制并非单向,社会智库所提供的治理支持技术若与现实政社治理改良需求脱轨,也会倒逼社会智库不断革新治理构想并在知识层面予以新的增长,从而实现社会智库治理支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政社治理实践发展要求。这在X研究院体现的较为明显,在其运转过程中会根据现实情况转变,找寻新的技术契合点,为之准备新的知识及其对应的适宜治理构想,进而将这一契合点的新技术塑成,对接政社治理实践新诉求。

2.外部运转机制:“合作达成-治理协商-技术转化”。植根于国家和社会大环境中的社会智库,因其非营利原则和技术中间层角色,使得关系到社会智库运转的一系列资源需要在与其他主体互动中获取。那么,如何建立与其他主体间合作关系、提供对应治理支持并获取必要运转资源就成为了X研究院的重要考虑。这种依赖式发展方式使得X研究院十分看重与合作方的关系保持,运作中也顺应社会资本理论基本思路,依凭网络、规则和信任,有效地将治理支持过程中一系列依靠某一契机建立的合作关系不断延伸,形成一种持续性、多样性和广泛性合作常态,这亦是社会智库外部运转机制的主要意图,毕竟是关乎于社会智库能否获取更为长期的收入,是否能够持续生存等问题。在X研究院诸多发展历程材料中就不乏谈及X研究院在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合作时形成了何种密切关系往来以及得到了他们怎样的认可和帮助。足见达成一种良好合作关系并获取他者资源支持对于社会智库而言何其重要。

随后在合作达成基础上,合作双方会偏向于采用项目化形式,围绕项目执行中治理支持方式和操作环节予以协商,并将治理协商结果依凭社会智库专业能力转化为一种较为适宜的治理支持技术,以此实现社会智库对政社治理实践的有序优化。值得一提的是,在治理协商过程中,即便实践层的政社主体是普遍持有资源的一方,处于技术中间层的社会智库也并非完全依从政社主体,会有一定自主性,立足自身原有知识储备和治理构想,从更为宏观和综合的视角入手,对现有技术进行一定修订、调整抑或深化,旨在突出技术加持后对政社实践层的促进作用,落实社会智库作为技术中间层的治理支持效能。在跟随X研究院与L市文明办座谈交流时,会发现整个协商过程达成了一种较为同步的信息互换状态,实务工作者传递着切实状况,X研究院则谈论着国家布局方向,二者在平等协商中调和着宏大方向与具体现状的对接策略,从而确定推进政社治理实践的技术选择。


三、辨析夹层治理:社会智库治理支持的效能与局限


(一)效能:调和多元主体制度逻辑

各类治理理论均证实了在公共行政向新公共治理演进中表现出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化,展现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局面。不过,鉴于每类主体有着自身所依循的制度逻辑,致使已有治理模式中会出现因制度逻辑矛盾引发的主体间冲突现象,易使共治局面破裂,出现由多元向一元回溯状况,此时就需要社会智库作为技术中间层,对多元主体制度逻辑予以调和。一方面帮助政府优化和落实政策决议;另一方面,协助商业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良性发展并达成符合国家和社会期待的实践使命,这是社会智库作为技术中间层的角色功能,亦是夹层治理模式的价值体现。

具体而言,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四类主体为例,它们彼此拥有着不同的制度逻辑以及差异化行动取向。中央政府遵从于国家逻辑,多是从国家统筹发展角度,立足政治合法性和统一性治理规范作出整体性制度规划和政策安排,为地方政府乃至其他相关主体行动设定了基本目标和实践规范。地方政府则多体现为韦伯所揭示的科层制逻辑,往往以落实中央指派的任务为出发点,表现出一种非人格化行为,遵循“向上负责”行政方式,并在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衍生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晋升锦标赛现象。商业企业作为遵从市场逻辑,依托组织力量将有限资源转换为高额收益的营利性组织,在实际运营中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同时会兼顾于一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而言,社会组织则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主要遵循于公益或互益逻辑,以利他为根本,引领重塑社会利他价值观念,创制良好互助氛围。综上四类主要治理主体及其依循的制度逻辑,在实践中存在重合,亦有冲突,因而多元主体制度逻辑调和则有其意义和必要性。

鉴于社会智库兼具“社会组织”和“智库”二重性角色,使其既易于涉足社会实情,在自主调查中感知社会不同主体的制度逻辑倾向;又可从他者视角审视国家与社会关系,从国家发展宏观高度思考各项公共事务治理方略,提供顺应国家发展态势的治理支持。具体到多元主体制度逻辑调和环节,社会智库持有着“知识储备-治理构想-技术转化”内部运转机制和“合作达成-治理协商-技术转化”外部运转机制,使其可以将彰显国家逻辑的知识储备和治理构想,同立足合作关系、依凭治理协商获知的科层制逻辑、市场逻辑和公益逻辑,在技术转化层面予以调和,形成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强的治理支持技术手段,推进政社治理实践。在X研究院,从选人用人之初就注重员工背景多样性,汇集了一批熟悉不同主体发展机理的专业科研人员,使其能较为精准地把握中央和地方多样主体实践状况,同时在内外部运转机制作用下将这些原生内容不断加工,通过内部会议、外部座谈和社会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现实的理解,以至打造较为优质的治理支持技术。在该环节中,据X研究院员工介绍:“完成一个项目是很难的,有时一个项目我们要反复讨论,打磨一个多月,甚至于两个月都是常有的事情,过程中还要开会调研,要充分了解当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情况,这样最后才能做出来。”实际上,X研究院各类治理支持项目都是立足国家政策规划方向、地方政府行政要求,以及商业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发展诉求之上,以调和多元主体差异化制度逻辑为导向创制适当技术手段,给予多元主体更为适宜的治理支持。

(二)局限:社会智库治理支持的制约因素

社会智库本质上是社会组织的类型之一,自然有时会受到萨拉蒙提出的,以慈善不足、慈善特殊主义、慈善家长式作风与慈善业余主义为特征的志愿失灵问题干扰,结合X研究院工作观察,将志愿失灵问题融入于社会智库治理支持过程,则主要表现为资源不足导致的治理支持间断性、领域特定产生的治理支持狭隘性、不平等合作背后的治理支持依附性以及信息不对称衍生的治理支持有限性等四类制约因素,影响着社会智库作为技术中间层的治理支持功能发挥。

第一,资源不足使得社会智库治理支持领域难以固定和持续,造成治理支持间断性。社会智库自身无法独立生产充足可靠的组织资源,需要通过外部运转机制获取。这就带来一种潜在风险,即合作关系持续与否会直接关系到社会智库收入来源的稳定性,若获取不到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必须要不断拓展治理支持业务,最终造成社会智库出现了各类项目“雨露均沾”,但治理支持专业程度参差不齐的尴尬境地。在X研究院初创期,为了维持组织运转接手了很多非专业领域的治理支持项目,都是短暂且非持续的项目类型,对应提供的治理支持是间断的,无法植根于某一固定领域长期发挥治理支持效能。直至找寻到一种立足测评的固定合作模式,方才探索出一条较为长期和稳定的运转方式,确保了X研究院可以一直延续发展。

第二,治理支持狭隘性导致社会智库整体效能发挥多局限于治理领域中的一隅,较难关涉到更为全面的政社治理实践。借鉴慈善特殊主义意涵,可知治理支持狭隘性意在表达社会智库在实际运转中所能给予支持的治理事项是有一定范围的,仅凭某一组织无法对所有政社治理实践给以综合支持,这是内部运转机制中知识储备、治理构想的边际有限造成的,就像X研究院仅擅长于部分治理支持行动,很难兼顾其他。治理支持狭隘性产生的社会智库各管一面、各自为战状态,使其在面对一些成因复杂、涉及主体多样的综合性城市治理问题时较为吃力,仅能采取“盲人摸象”式治理支持方式,不利于帮助政社主体全面、客观地解决现实治理问题。

第三,对外界资源过度依赖造成了社会智库与他者的不平等合作,产生了治理支持依附性现象。社会智库在与其他主体建立联系、进行协商时,往往对方是持有资源的一方,具有绝对话语权,社会智库若与其产生一定分歧,多数时候会从专业性角度先行与之商讨乃至博弈。若对方过于强势,社会智库则会做出一定让步行为,以此换取对方信任和资源,成为一种较为被动的“依附式自主”,如X研究院与N市文明办就测评事项出现不同意见时,对方强调“要按照我们的意思做,不能调整我们设计的一级指标,毕竟这是考虑了N市整体引领性后确定的”,最终X研究院协商无果,只得予以妥协。

第四,信息不对称使得社会智库治理支持难以充分贴合现实需要,因而达成的治理支持效果较为有限。社会智库在内部转化中主要是应用原有的知识储备和治理构想去与现实对接,难免有先入为主的问题,多会出于思维惯性去提供治理支持,况且实情获取主要来自于合作方,因而经合作方“过滤”后提供的信息难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偏颇性,致使社会智库对本地实情了解较为有限,进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前提下治理支持很难充分贴合当地需要,甚至有时支持选用的技术手段无法适配于现实情况,出现引导不足或过度等问题。X研究院对现实情况的了解也同样多是在与合作方座谈中获取,就算调研也是对方择取调研对象,所获信息真实性和全面性较弱,由此转化的技术手段在准确度上可能会有偏颇。综上可知,构成干扰社会智库治理支持的多方面制约因素确已存在,这与社会智库角色本质和运转机制等密切相关,可在提升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智库关注度同时,运用多方面扶持策略予以完善,让作为技术中间层的社会智库可以提供符合政社治理实践惯习与诉求的系统性治理支持,在夹层治理中彰显社会智库的治理支持效能,促进多元主体治理不断优化和发展。


四、强化技术中间层:社会智库四维创新优化策略


针对社会智库治理支持间断性、狭隘性、依附性和有限性等多方面制约因素,可从资源维度、能力维度、关系维度和发展维度分别提出设立资助社会智库发展的专项基金、建立社会智库联动平台、提升社会智库核心竞争意识和依凭制度手段将社会智库打造为实践层的“旋转门”的四维创新优化策略,如图4所示,综合引导社会智库摆脱治理支持的制约因素,实现治理支持持续性、广泛性、自主性和适应性,更好地达成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效能,以期在改良政社治理行为过程中推动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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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资源维度,设立社会智库发展专项基金,实现社会智库治理支持由间断性转向持续性,以此长期、稳定地推进政社治理实践改良和发展。在政社联动下建立专项基金,资助社会智库自主开展治理支持行动并赋予其一定资源获取渠道,使其可以较少受制于资源影响,能够更为独立地开展针对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的全方位调查研究,发表社会智库专业化治理支持观点,以期充分运用第三方视角观测国家和社会演进状况,针对一系列不适宜现象自发提供扶正纠偏的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密切政社联系,同时提升不同主体自治和多元主体共治效果。

第二,能力维度,建立社会智库合作枢纽平台,突破原有治理支持的狭隘性,提供更为广泛的治理支持。鉴于社会智库治理支持狭隘性无法通过组织个体实力规避,为了避免作为技术中间层的社会智库在介入政社治理实践中能力局限,应创制一种覆盖线上、线下的社会智库联动平台,使不同社会智库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公开、透明和开放基础上探索合作共进的发展模式,从而将技术联合起来,拓展社会智库治理支持覆盖领域,提升社会智库参与广度和深度,使其在各类型政社治理实践中能够给予更为全面、系统的治理支持,促使政社治理行为在“互联网+”时代下不断优化,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第三,关系维度,挖掘社会智库核心竞争力,依凭专业性打破不平等合作关系,与其他政社主体构成由依附性到自主性的关系状态。社会智库作为一支专业化治理支持力量,依凭其“社会组织”和“智库”二重性角色,可针对不同治理事项,在调和多元主体制度逻辑基础上给予差异化治理支持,这即会使得其他主体对于社会智库也会存有一种技术依赖需求,故此社会智库应通过内部建设和外部分析,认真定位和不断挖掘独具自身特色的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核心竞争力,依靠线上线下多维途径向其他主体展现较高的技术专业性,这样在社会智库与其他主体合作中社会智库会更具话语权,能够于相对平等关系状态下选择较为适宜的治理支持方式。相对地,对方也会更加依赖社会智库,愿意信任和依凭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方略去操作。因此,社会智库在发展之中必须明确自身站位,不断深挖核心治理支持领域,发挥品牌效应,依托专业品牌换取组织自主,以至在合作中更多地彰显社会智库自身目标取向和行动意愿,进而提升社会智库治理支持能力发挥的积极性、自主性,取得应然治理效能。

第四,发展维度,构建社会智库“旋转门”机制,打通社会智库与政社治理实践层联系,在信息互通基础上实现治理支持由有限性向适应性的转型。现今较多社会智库已经意识到在信息不对称下提供治理支持的局限性,逐渐效仿西方智库采取“旋转门”机制,依靠人员双向流动性实现信息互通。不过,这些社会智库虽有意向去吸引处于治理实践层的各类政社内部人员参与,以至将他们充分融入到组织之中转换为精专的科研工作者。但能够做到的仍属少数,更何况做到的也未能达到西方“旋转门”机制的应然效果,仅是只进不出的“单扇门”,即只有政社主体向社会智库输送实务人员这一条路径,少有社会智库专业科研人员进入政社主体之中培养和锻炼的情况。为此,应通过制度手段构建社会智库“旋转门”机制,效仿国外先进运转经验,将社会智库打造为一种“没有围墙的研究所”,以此打通社会智库与政社主体之间的人员流动渠道,促成实务与技术的有效转换,并在转换中实现信息互通,解决社会智库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治理支持有限问题,不断推动信息获取受阻的有限性治理支持向信息互通共享的适应性治理支持过渡,促进社会智库持续推出适时适地、科学有效的治理支持策略,有的放矢地发挥治理支持效能。


五、结论与创新


(一)研究结论

为了更好地、有理论根据地诠释社会智库性质、功能、运转机制和创新发展过程,有必要为社会智库在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实践之中寻找理论基础,并构建新的有理论内涵和依据的分析模式。基于社会智库具有“社会组织”和“智库”二重性角色,结合其特有的咨政和辅社等功能,可知其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能够充分融入于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之中,以提供治理支持方式强化政社联系,进而综合优化政社治理行为,提升政社治理实践效果。由此出发,可构建基于治理理论范式,实现由主体线联系向层联系过渡的夹层治理模式。这就从理论中形成了对社会智库参与下政社治理实践的新模式思考。另外,基于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效能与局限辨析,提出资源、能力、关系和发展四维创新优化策略,以期强化社会智库治理支持效能和突破社会智库治理支持局限,进一步巩固夹层治理模式。

(二)创新之处

本文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理论的创新。在已有治理范式中提出多元主体联系从线到层演进的夹层治理模式,将社会智库视为夹层治理模式之中的技术中间层,不断调和多元主体制度逻辑,提供综合性治理支持,促使政社治理过程中展现出符合国家要求、社会诉求和组织追求的适宜行动。第二,研究内容的创新。现有研究对于社会智库表现出的“社会组织”和“智库”角色二重性及其内外部运转机制分析较少,因而本文在研究内容上一方面着重分析了社会智库角色属性,赋予其更为全面的概念界定,较为详尽地诠释其“社会组织+智库”性质特征及其咨政和辅社等功能;另一方面,立足社会智库概念,结合X研究院案例,进一步阐释了社会智库“知识储备-治理构想-技术转化”内部运转机制和“合作达成-治理协商-技术转化”外部运转机制,揭示了社会智库作为技术中间层综合调和多元主体制度逻辑的基本践行机理,深化了对社会智库及其参与下所构成的夹层治理模式的理解。

鉴于不同社会智库差异性与制度环境复杂性,研究结论和创新仍有待结合更多个案继续跟进论证,从而进一步丰富夹层治理模式内涵。并在诠释社会智库运转机理和系统革新社会智库发展方略上做出更为全面而深刻的探索和思考。


作者分别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胡梁
来源:《学习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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